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发布者: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发布时间:2024-03-04浏览次数:791

        

      亲爱的同学,请自觉遵守以下实验守则:

一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产,严禁在设备及实验台上涂改;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实验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挪动、拆卸或带走;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
二、进入实验室禁止携带食物、饮料、雨伞等物品;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抛杂物、乱扔纸屑,务必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。

三、禁止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,严禁打架斗殴,务必保持实验室安静。

四、在实验前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,方能开始进行实验操作。

五、在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听从实验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,爱护仪器设备,珍惜实验材料。

六、在实验过程中注意安全,若遇设备故障,请立即联系实验管理人员。如故意损坏实验设备,依据情节轻重程度,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提出赔偿要求。

七、实验结束后,在实验登记簿上进行登记,如实记录仪器设备运行情况。

八、实验结束后,关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开关,并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,清理实验桌,将凳子放回原位。

九、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共同监督,严格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