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好的利用和管理固定资产,服务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,中心结合实验室实际,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遵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, 固定资产的登记、调拨、调配、报废等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执行。
二、中心设有部门资产管理员,负责监督和检查本部门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情况,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帐,管理本部门资产新增、调配、调拨和报废等事宜。
三、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建立相关固定资产明细账簿,负责所管辖实验室资产帐物安全、完整,承担固定资产的清查、维护和统计等工作。
四、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,确保帐卡物相符。
五、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借,确需出借的应向实训中心提出申请,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。
六、中心定期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,盘点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,及时合理调配,提高利用率。
七、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,在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。实验室管理人员变动时,由中心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监交,办理交接手续。